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18年度民办高等学校及其他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年度检查结果。

  参加2018年度办学状况年度检查的民办高等学校及其他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共77所,另有4所学校未按要求参加年检。参加年检的学校包括11所民办普通高校、5所独立学院及61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结果显示,28所学校年检结论为“通过”等次,33所学校为“基本通过”等次,北京世华管理专修学院等11所学校为“暂缓通过”等次,北京民族大学、北京东方大学等9所学校为“不通过”等次。

  市教委表示,年检结论为“通过”和“基本通过”等次的学校,准予在2019至2020学年度招生。年检结论为“暂缓通过”等次的学校,在一年内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生活动;学校应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在整改期限内达到要求,准予恢复招生。年检结论为“不通过”等次的学校,停止招生活动,加紧处理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