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
●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 报考层级与招生专业
▌ 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或节假日上课;
共享武汉工程大学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武汉工程大学资源平台。
▌ 招生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4.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有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必须原件),不符合本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 学制及教务管理
1.学制两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3.面授与网络课堂相结合授课方式,学习工作两不误。
▌ 证书颁发及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该班组织的每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武汉工程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
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条件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武汉工程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